河南省制药工业协会 五 届 一 次 会 员 大 会(理 事 会) 关于协会会费标准的决议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通过)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河南省制药工业协会在郑州召开了五届一次会员大会(理事会),协会一百三十五个会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并以132票高票(3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制药工业协会会费标准》议案。决议如下; 一、修改后的会费标准为 协会会费标准根据企业规模划分为四个档次: 1、大型企业(包括会长、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2、中型企业 (包括常务理事单位) 12000元/年。 3、小型企业 8000元/年。 4、其 他 3000元/年。 二、本决议从二〇一五年元月一日起执行。会员单位以前年度欠缴会费的,补缴时按照以上新标准缴纳。 三、本会费收费标准已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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