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8月31日,为进一步推进提升医疗器械质量降低产品不合格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省局组织召开提升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省局副局长苏其超、医疗器械监管处、各监管分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和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要对照四个关键环节,深入自查质量管理体系,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成效落到实处,有效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监管分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做好专项整治宣贯工作,督促企业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严厉程度,激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结合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过去检查发现问题和抽检不合格问题开展全面检查,从严掌握检查标准,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三是加大处罚力度,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得恢复生产,同时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召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企业在产品延续注册时,提交产品质量研究补充材料,经重新评审合格后,方可延续注册。对多次检查不合格等情况的企业,省局将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