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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级先进行业协会

    河南省制药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9月,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省属社会组织。

    我会先后被省经贸委、河南日报社、省工经联等单位以及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评为先进行业协会,协会有团体会员单位143个。 MORE +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行业资讯
    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4

    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

    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十四五期间国家科技创新有关部署安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 2022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面向世界生命科学重大科学问题前沿,提出并回答若干中医药关键科学问题,推动中医药理论体系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原创理论对生命科学的贡献度;立足我国人民健康的需求,聚焦威胁人类健康重大疾病难题,形成体现中医药优势的诊疗方案、有效方药和高水平证据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疗效优势特色,提升中医药防治疾病临床价值;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聚焦中医药自身传承发展瓶颈,以科技创新提升中医标准化水平、传承效率和服务能力,破解中医自身发展难题;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突破制约中药质量和产业化水平提升的关键技术瓶颈,助力人民群众放心吃中药,催生中医药产业新业态,支撑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使之成为具有独特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

    2022 年度指南部署坚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点,围绕 中医原创理论系统化诠释与创新,中医药经典与经验传承创新研究,中医药防治疾病临床价值提升,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攻关”4 个技术方向,按照基础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示范应用,拟启动 17 个方向,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 3.84 亿元。其中,围绕基于多维信息采集与智能处理技术的中医诊疗研究,拟平行部署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项目 300 万元,拟安排国拨经费概算 0.06 亿元。

    项目统一按指南二级标题(如 1.1)的研究方向申报,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 年,为保证研究队伍有效合作、提高效率,除特殊说明外,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 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10 家。

    指南中拟支持项目数为 1~2 是指:在同一研究方向下,当出现申报项目评审结果前两位评价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时,可同时支持这 个项目。个项目将采取分两个阶段支持的方式。第一阶段完成后将对 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择优支持。

    专项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名称后有标注),每个项目不超过 300 万元,支持青年科学家开展探索研究。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可以按照方向要求,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 家。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 38 周岁以下,女性 40 周岁以下。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特殊情况需要突破课题数、单位数、年龄限制的,应说明具体理由。

    本专项所有涉及人体受试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1.中医原创理论系统化诠释与创新

    1.1 中医病机理论指导下的重大疾病认知及防治策略研究

    1.2 扶正类中药功效与配伍的科学表征及机理研究

    1.3 体表经络脏腑联系的特征、途径和调控机制

    1.4 腧穴效应规律及配伍机制

    1.5 中医药广谱抗病毒异病同治的科学内涵研究

    2.中医药经典与经验传承创新研究

    2.1 道地药材源流的本草考古研究

    2.2 少数民族医药的诊疗技术规范与临床评价

    3.中医药防治疾病临床价值提升

    3.1心脑血管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关键技术及方案优化研究

    3.2代谢相关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防治关键技术及方案优化研究

    3.3神经系统疑难病的中医诊疗规律系统化研究

    4.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攻关

    4.1 中药材生态种植单元技术优化集成及病虫害综合防控研究

    4.2“补气”“活血中药材大品种功效物质解析及深度研发

    4.3 儿童型中成药改良创新关键技术研究

    4.4 基于系统生物学的中成药临床疗效与安全性研究

    4.5 基于临床的中药安全风险发现、评价、控制策略及关键技术研究

    4.6 少数民族药用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

    4.7 基于多维信息采集与智能处理技术的中医诊疗研究(平行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

    国科发资〔202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1.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重点研发计划聚焦高质量发展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2.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3.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针对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
    4.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在部分重点专项指南中试点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项目,要求由科研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下不设课题,实行定额资助,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在验收时将对技术指标完成和成果应用情况进行同步考核。
    五、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8:00至6月23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6月27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绿色生物制造”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66,010-88225167
    (2)“前沿生物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9,010-88225178
    (3)“主动健康和人口老龄化科技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36,010-88387156
    (4)“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95,010-88225189
    (5)“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68,010-88225156
    (6)“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191
    (7)“生物与信息融合(BT与IT融合)”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57,010-88225137
    (8)“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36,010-88225138
    (9)“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278
    (10)“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0,010-88225137
    (11)“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61
    (12)“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13)“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26
    (14)“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
    (15)“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2022)”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

    科技部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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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体系建设Read More

    加强行业自律,弘扬诚信文化,
    开展信用评价,促进信用建设。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止 信用等级
    1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01602211150026 2017-12-25 AAA
    2 河南禹州市药王制药有限公司 201602211210026 2017-12-25 AAA
    3 河南仲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2211220026 2017-12-25 AAA
    4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2016022112326 2017-12-25 AAA
    5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 201602211240026 2017-12-25 AAA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止 信用等级
    1 白云山汤阴东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02211160026 2017-12-25 AAA
    2 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211170026 2017-12-25 AAA
    3 河南省百泉制药有限公司 201602211180026 2017-12-25 AAA
    4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201502211190026 2017-12-25 AAA
    5 河南省济源市济世药业有限公司 201502211200026 2017-12-25 AAA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止 信用等级
    1 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 201402211100026 2017-12-25 AAA
    2 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201402211110026 2017-12-25 AAA
    3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02211120026 2017-12-25 AAA
    4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211130026 2017-12-25 AAA
    5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201402211140026 2017-12-25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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